
北京市:拟立法保障流动商贩生存空间 罗亚蒙点评
中城网2012-05-11 16:56:36
中城国建•人民城市网2012年5月11日北京消息 2012年4月6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就《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广征民意,这是该条例出台5年来首次大修。其中专设一节,对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和摊贩进行规范。城市管理专家罗亚蒙称赞此举“有其现实意义和进步性”。人民日报社(人民网)等中央媒体转发报道近百篇次。
草案规定:区、县政府应当结合实际进行规划,在居民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划定临时区域(点位)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
关键词·流动摊贩管理
>>专家解读
有利摊贩规范经营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鼓励流动食品摊贩进入固定场所进行经营,但现实情况是,有一些不具备进入固定场所条件的摊贩,同时市民和社会又确有需求,对于这部分摊贩该如何管理,国家相关法律没有制定具体办法,而是授权省市进行规范。在此情况下,北京借鉴了一些其他地区的经验,要求区、县政府制定规划,设定临时性的经营区域,实际上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给予了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和食品摊贩合理存在、适度发展的市场空间。
城市管理专家罗亚蒙表示,食品摊贩是流动商贩中很特殊的一类,因为他们提供的商品关系到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确实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因此一直是社会关心的重点问题。现实的情况是,所有城市都有流动摊贩,其存在是合理的,但是他们的经营行为没有法律保护。草案对流动食品摊贩做了限制性规定,规定其获得批准并定时、定点经营,即可获得合法经营空间,有其现实意义和进步性。“可以预见的是,草案如果获得通过,会有大量流动摊贩去备案登记,获得合法经营,这一城市管理的实践将有很重要的意义。”
《京华时报》原文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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