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市城管执法局荣获“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
中城网2010-01-22 14:59:53
人民城市网2010年1月22日广东中山消息 (中山市城市管理局“和谐城管”宣传信息员 李孟开、李彪)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
2010年1月19日,广东省委、省政府隆重召开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省领导汪洋、林雄、王宁生、雷于蓝、温兰子出席大会并向受表彰的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代表颁奖。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据了解,中山市共有9个单位获得此光荣称号。
中山市城管执法局自2003年成立以来,在中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办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遵循“亲民、文明、和谐”的工作理念,以建设“和谐城管”为目标,深入开展城管执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广东省文明委授予中山市城管执法局这一荣誉称号,既是对中山市城管执法局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全体城管执法队员的巨大鼓励和鞭策。市城管执法局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以这次表彰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发扬广大,继续贯彻落实“亲民、文明、和谐”工作理念和“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宽严适度,教罚并举”十六字方针,工作中切实落实以人为本,既要对违法者实行人性化管理和执法,更要向广大市民提供人性化的良好公共服务,促进中山和谐城管工作全面发展,为建设“三个适宜”和谐中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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