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诸城市城管局 “四注重、四实现”彰显和谐拆违
中城网2010-02-03 10:33:22
诸城市城管局 “四注重、四实现”彰显和谐拆违
近年来,诸城市城管局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坚持“四注重、四实现”,彰显和谐拆违。
一、注重前置管理,实现理性执法。在执法工作中,一改过去那种管理就是执法、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腐旧观念,注重前置管理,做到执法关口前移,在实际执法管理活动中,坚持常态巡查与高压态势和顺势引导相结合,做到及时发现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力求将大量违建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有经验执法人员介绍说,对违法建设我们要理性思考,就一般违法搭建往往有开始组织资金、准备建设材料、打筑地基等前期行为,只要我们执法人员做到早介入、早发现、早制止就有可能把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不仅减少了矛盾冲突,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又降低了拆违成本。
二、注重罚前教育,实现配合执法。对确实有破坏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并不是简单机械地一拆了事,而是在根除破坏《城市规划法》的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处理,不搞一刀切,不做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一般情况下,在纠正违法行为与实施处罚之前,坚持做到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与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当事人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认知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真正消除对抗心理,并从内心深处尊重和接受法律,自觉配合执法。
三、注重首次轻微不罚,实现弹性执法。对初次轻微违法,并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当事人又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的,一般都不予以处罚。对确需给予处罚的当事人,我们始终坚持重教育、轻处罚的执法原则,在法定量罚幅度内,能轻则轻,以促其改正为原则。
四、注重拆后回访,实现人性执法。把帮助解决较困难违建拆建户生产、生活实际问题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对被拆除户解难题、办实事,从而把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结合起来,使拆违工作正真进入“以服务促拆除的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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