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安六部门联合下文治理渣土运输抛撒滴漏问题
中城网2010-02-21 17:47:03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2月21日,淮安市城管、公安、建设、交通、质监、物价六部门联合发出通告(淮城管〔2010〕8号),要求进入淮安市区从事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于今年4月1日前全部完成密闭改造,以彻底根治建筑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滴漏问题。
通告明确,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改造工作由市城管、公安、建设、交通、质监、物价等部门组织实施,密闭改造应符合下列标准:车身为橘红色;车门两侧喷有运输单位字样和编号;车厢两侧挡板高度不低于1.2米,并喷有“渣土运输”字样和举报电话号码;后挡板喷有放大车牌号码;车厢与后挡板之间间隙不得大于15毫米;两侧翻盖宽各1.2米,长度与车厢内径相同;翻盖与车厢接合处间隙不得大于20毫米;翻盖之间活动间隙不得大于40毫米。
通告要求,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改造后经验收合格的,应当向市公安、交通部门申请换发《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运输装置的车辆,从2010年4月1日后,不得进入市区运输建筑垃圾;否则,市城管局不予核发建筑垃圾准运证,由市交通局吊销其营运证,由市公安局禁止其营运,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以最高限额罚款。同时,各建设工地、施工单位不得接受未安装密闭运输装置的车辆运送建筑渣土;否则,市城管局不予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市建设局将取消其评定优秀项目经理和文明工地资格。
通告强调,为鼓励各运输单位积极配合做好车辆密闭改造工作,该市将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按照规定要求完成车辆密闭改造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凡2010年3月5日前安装到位的,每辆车奖励3000元;2010年3月20日前安装到位的,每辆车奖励2000元;2010年4月1日前安装到位的,每辆车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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