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城搜索

治理城市建筑垃圾污染任重道远

中城网2010-02-24 09:03:43

治理城市建筑垃圾污染任重道远

近日,在清江大道某开发工地看到一辆辆满载建筑垃圾的泥头车穿梭于建筑工地与城郊之间。笔者一路跟踪,发现沿途漏撒现象十分严重,在东门大桥附近,恰好看到龙腾物业公司的环卫工人正在吃力的清除大堆的泥土、石块等,据该公司刘经理介绍,某工地给了环卫工人一点费用,让他们帮忙清理一下漏撒的泥土。笔者接着在城区转了一圈,发现多个建筑工地都在夜幕下加班加点突击运送拆迁的建筑垃圾,沿途随处可见漏撒的泥土、砖头等建筑垃圾。

笔者随后在网上查询,发现建筑垃圾管理是当今世界城市建设和管理之间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和谐城管倡导者”罗亚蒙先生《答<新华日报>记者问:“泥头车”不应城管一家管》的五个观点就概括得比较全面,笔者对观点二、四尤其赞同。就利川而言,去年九、十月份市委、政府抽调119人组建七个整治专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活动,成效比较明显,特别是粉尘治理专班采取错时出击、流动蹲守,也逮到不少狡猾的“兔子”。但是,这种有时限的整治活动和环卫工人的简单清理不可能达到治本的目的。

一是作为城市,尤其是新兴的发展中城市,我市城市基础设施落后、配套功能不健全,城市管理体系也不完善。2007年7月成立城市管理局以来,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装备严重不足,执法权限比较模糊,管理硬件建设投入力度不大,比如城市垃圾处置方面,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款缺口大,到位运转经费不足三成,也没有规范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加之社会上普遍认为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类工作是完全属于公益性的,应该全由政府买单,大多数开发商甚至部分领导和市民都认为,大建设必然有小破坏。但是,只要城市在不断发展壮大,建设就始终不会终结,如果一味只重建设而轻管理甚至以牺牲生存环境为代价,这种建设终将会付出沉重代价的。

二是未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难以体现公平公正和“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未纳入我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往往出现一片新城区建起来了,却忘了建设城市管理配套设施。以收取建筑垃圾处理费为例,近年来,我市城市管理部门拟参照恩施市等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努力争取将建筑垃圾处理费采取前置审批方式征收,即在规划部门审批表内增设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意见栏,所有建设单位必须经该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后方可进入规划部门报建,实现规划、建设、管理并重。但这一有效办法迟迟难以运作到位。

三是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相对滞后,往往是造成二次污染后再处理,而且处理难度很大,力度又不够,建筑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难度更大,我市每年只收取了不到10%的费用。该费按投资总额的7‰征收,具有不合理性,一是计划投资总额与实际投资总额存在较大差额,导致收费额度具有不确定性,工程竣工后征收,操作性也不强;二是在实际征收过程中,按计划投资总额征收,超计划投资部分追加征收的难度大,不足计划投资部分退费程序也十分复杂;三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与投资额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投资额因物价、工资、材料质量等因素可能波动幅度很大,因此,按投资总额计征明显不合理。依据《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可按建筑面积计征”的规定,改为按建筑面积计征,因规划面积具有确定性,有利于确定该工程的计费额度,即使在实际建筑过程中超出规划面积,在工程完工后也可确定,仍可结合规划执法等一并追加征收。

四是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和不够,处于孤军作战状态。我市成立城管局的目的是实行综合执法,即将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相对集中,这将牵涉到多部门的权益重新分配,难度十分大;在实施“改造旧城、整治环境、美化清江、拓展新区”工作思路时,存在条块分割明显,各部门存在分工即分家、完全没有真诚合作,只看重部门利益忽视整体效应等问题。尽管综合整治具有时限性的缺陷,但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办法,至少在有限的时间段还是可以改变孤军作战的状态并取得一定效应的。

五是建筑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与服务的矛盾如何协调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治污收取处理费用,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来控制城市建筑垃圾污染,实际上就是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对超过一定标准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收费,以一种经济惩罚手段,让施工方参与环境卫生管理,珍惜人类生存环境,让工地不再随意污染。但据报道,南京和徐州等地从去年7月起决定征收“扬尘费”(扬尘即为建筑垃圾污染的一种具体表象,建议全国统一规范为“建筑垃圾处理费”)。半年时间过去了,还没有一家被真正征收过,而扬尘自然也“一丝不减”,空气照“脏”不误,加之如何避免滑入“以罚代管”和以什么标准征收、怎样操作等值得进一步商榷。确实,现在的城市就像大工地,尘土满天飞扬,建筑垃圾越来越成为重要的污染源。据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调研显示:10克泥土经过反复碾轧和气流的带动,至少能污染200平方米的地方。这还不算上工地的噪音扰民、淤泥挡道、对周边马路的破坏,以及野蛮施工给附近居民所带来的一系列危害。而其中有些污染还是可控的,征收的建筑垃圾处理费可以增加路面硬化和洒水等市政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还可以加大对物料密封运输和进出场工程车冲洗的管理力度、规范建筑垃圾处理等,通过在工地周边设置围墙和遮挡物等文明施工来降低建筑垃圾的污染。

城市要发展,建设是核心,管理是关键,如何达到持续、高效管理是亟需破解的难点。相信在城市建设者、城市管理者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城市发展的有识之士特别是在全民参与的共同努力下,治理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的问题是可以解决好的。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登录发表评论!

运营管理:北京中城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合作联系电话:010-62530116、18600196839
投稿邮箱:zhongchengwang2020@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 京ICP备20003710号-1

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备案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1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