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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活动

中城网2010-03-09 09:59:56

  

    人民城市网2010年3月8日福建漳州消息(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和谐城管”信息员 周颖 张巧凤)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活动。

    为提高全局妇女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广大妇女干部、职工能更好的知法、懂法、守法,局机关妇委会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为契机,在2010年3月3日下午组织全局59名女性干部、职工、协管员集中学习贯彻《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局机关妇委会主任黄佳芬同志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向大家详细阐释了新修订的《办法》在涉及女性各方面权益方面做了哪些补充和细化,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哪些事项,鼓励全局女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许丽敏纪检组长从历史、法律、人权、文化的视角强调了《办法》对进一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男女两性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全局妇女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办法》,采取大会统一学、小组集中讨论的方法,把《办法》学深学透。此外,许组长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提升理论水平。学习是做好工作的基础,是提高自身修养的好方式,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提升自身的理论文化水平、要全面准确把握该法的基本精神和法律体系,同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要爱岗敬业,争创佳绩。全局妇女干部、职工、协管员要充分发挥女性具有的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特点,用文明的举止及热情的服务,柔情执法,减少不必要的冲突,始终将敬岗爱业,舍得付出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在城管执法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到巾帼不让须眉,提升城管人在市民心中的形象。三是要团结协助、共建和谐。女性对婚姻和家庭有着更大的责任感,承担了更多的义务,在维系家庭的稳定及促进家庭的和睦幸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城管职业女性要处理好事业与家庭的关系,要懂得关心家人,当个好妻子、好母亲、好女儿,同时,在单位要营造一个和谐相处的同事、姐妹氛围,互相关心,互相支持,成功地完成双重角色的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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