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管理方式,确保交通通畅
中城网2010-03-11 10:57:11
创新管理方式,确保交通通畅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漳州市区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与日俱增。不断增长的停车需求与有限的城市公共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2007年,漳州城管执法局开始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对侵占道路行为部分管理权的工作。根据《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权交接意见》文件精神,执法局从2007年4月开始对路牙石以上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处罚,路牙石以下仍属交警管辖。经过3年的摸索和努力,我们在停车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保障市区交通畅通有序的基础上,有效地缓解了市区停车压力。
1、与交警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与共享。按照交通安全法中关于违章停放车辆的规定,对违章车辆可采取警告或罚款,在违章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我们主要采取教育劝导的方法,责令当场驶离。但在实际工作中,违章当事人往往不在现场,如果对违章车辆实行现场拖离或者锁车,费时费力,难以达到治理效果。为了能够对违章车辆起到制约作用,我局与交警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信息的互通与共享。双方协定采取保留违章信息、不予年检的方法,对当事人违章停车行为进行监督处罚。在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对现场无法纠正劝导的违章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处罚告知,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我局接受处理,并及时将违章信息传输到违法信息受理中心统一备案;对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予以移送交警部门,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对违章车辆进行锁定。我局将在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将该处理信息送交警部门予以核销。通过与交通部门的联合式执法,提高了执法成效,使违章车辆处罚受理率有了明显提升。
2、强化日常监管,实施无缝化停车管理。针对车辆停放具有突发性强、流动性广的特点,我局采取市区两级齐抓共管,市级管面、区级分片不间断错时巡查的方式对车辆停放进行联合执法。在监管举措上实行错时工作制,加大中、晚等时段的巡查密度,采用日常巡查与定点管理的方式,重点对车辆、宾馆、公园等违章车辆较聚集的地段进行强化管理。同时,针对上、下班时段车辆流动性大的学校、医院等地点,采用错时上班、延时下班的方法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办证停车有序、交通井然。同时成立24小时值班组,对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的夜间、节假日进行补充,形成多方位、全天候巡查格局,实现了市区停车24小时无缝化管理。在交通管理中,我们实行亲民管理理念,对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在人行道停放车辆的违章行为,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首先对乱停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教育、警告并责改,要求其在指定停车地点停放车辆,对教育无效拒不改正者,通过拍照的方式留存证据,依法处罚,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念,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
3、创建车辆停放示范街,建立全民共管模式。胜利路、南昌路是连接漳州各个县市区域的桥梁,车辆有序停放是交通畅通的重要保证。为使城市窗口更加整洁靓丽,执法局通过开展试点、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方式,积极探索道路交通执法新模式。通过在胜利路、南昌路示范街开展道路两侧车辆规范停放试点工作,进一步统一车辆停放标准,并将沿街单位门前车辆停放纳入其“门前三包”范围,积极引导车主按要求停放车辆,倡导商家自觉做好门前车辆规范停放工作。为提高治理成效,有效推进试点建设,每日调派队员进行不间断地路面巡查,做到每20分钟覆盖一次,及时、有效地规范示范街的车辆停放秩序,通过以点带面、以点促面作用,带动整个市区的停车更加规范有序。针对胜利路发展广场、东盛大厦,信誉广场、南昌路香格里拉等地车辆乱停放现象较为严重地段,进行重点整治,并定期开展车辆停放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创建成效。为将交通示范创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出实效,大队将沿街单位门前车辆停放纳入 “门前三包”范围,与沿街商家签订“三包”责任制,并严格考核,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倡导商家自觉做好门前车辆规范停放工作,积极引导车主按要求停放车辆,作为我们执法工作的补充,既节省大量人力,且覆盖密度大。同时聘请义务监督员进行劝导,体现了人民城市人民管,美化市容人人有责的全民齐抓公管的良好氛围。
文:漳州城管执法局 叶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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