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城保护不能破罐破摔 保护条例应尽快出台
中城网2008-03-01 20:18:39
名城保护不能破罐破摔 保护条例应尽快出台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罗哲文教授
CCN 中城网 2004-12-22 11:08:08
经过20多年的努力,近两年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在法制建设方面开始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2002年10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其中第14条确定了历史文化名城的法律地位:"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为了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2003年12月17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签署第119号建设部令,发布《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今后,城市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当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
普遍认为,这两部法规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护身符。有了法规之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状况究竟如何?又有哪些值得我们关注的新问题?
2004年12月18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罗哲文教授在他的寓所接受了中国城市网(华夏名城网)总编辑罗亚蒙研究员和总编室主任夏冬梅的专访。罗哲文认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形势正在好转,虽然前些年破坏比较严重,但不能破罐破摔,我们要努力把还没有破坏的遗产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应当尽快出台。
一、如果没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政策,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是不可想象的。虽然前些年破坏比较严重,但不能破罐破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形势正在好转,北京的工作值得肯定。
背景: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采纳了北京大学侯仁之院士、建设部郑孝燮高级规划师、故宫博物院单士元研究员等三位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在我国实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政策。
罗亚蒙 :前年《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使历史文化名城有了法律地位;去年建设部又公布了《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制定了具体的法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还有那些问题,今后还有哪些新的挑战?
罗哲文: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总的来说是好的,但还是有些不理想,不过也都在慢慢好转。比如北京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就是最近公布的,对四合院也实施挂牌保护。北京还成立了旧城改造委员会,对要拆迁的建筑实行专家把关,专家通过了,才可以拆,否则就不能动。总之是在尽最大的力量保护。
罗亚蒙:有没有做的不太好的?
罗哲文:前些天去大同,那里不是太好,但也在不断好转。他们现在正在对老城区、北魏遗址等开展调查。
有人说名城被破坏殆尽,不可救药了,就破罐破摔,但如果我们能及时保护,还是会亡羊补牢,犹为未晚。
罗哲文:我一直认为,如果当年没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这个重要的政策,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是不可想象的。
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应尽快出台。
罗亚蒙:现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法律、法规都有了,接下来我们还需要做些什么呢?
罗哲文:第一点就是提高领导的认识。有些领导没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这种意识,尤其是新换的市长。认识名城保护的重要性,需要经过几年融入这个城市,对这个城市的文化、发展有所了解。有些人新来当市长,觉得这些东西旧了、破了,没什么用了,就拆了、毁了。提高名城领导的认识,这个工作要不断的做。像杭州,原来仇保兴在那儿当市长,现在换了新市长,也不错。前一段我和全国政协的同志们一起到名城去考察,我说,提高名城领导认识水平的好办法,就是全国人大、政协组织去视察、考察,一去,当地领导就要汇报。
第二点是法制建设的问题,要做到有法可依。现在最重要的是全国性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赶快出台。经过10多年反复努力,目前建设部已经将草案上报了国务院。现在广州、北京、浙江等地已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罗亚蒙:现在有了新的《文物保护法》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还有必要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吗?
罗哲文:有必要。像街巷胡同,文物法不管。
罗亚蒙:紫线划定了。
罗哲文:紫线管理只是保护历史街区以内的,那还有历史街区以外的呢。像这样的地方就要有管得更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罗哲文:第三点是要加强执法。浙江舟山有些执法不严的情况。
第四是要制定详细的保护规划,要具体落实、实施。
罗亚蒙:北京已划定了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
罗哲文:但这还不具体,保护规划应该具体到小的街巷、胡同、每一栋建筑。同时开发商还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来进行开发。
第五是要宣传,要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引起老百姓的重视。要提高全民的名城保护意识。像澳门就很重视。对领导也要加强宣传,多给他们看一些材料、有价值的文章,让他们增强保护的意识。这还是有用的。
老百姓是名城保护的重要力量。在北京,开发商要想拆一点古建筑,老百姓就会自发起来保护。
三、杭州出租名人故居似无不可,上海新天地不能推而广之。
罗哲文:对名城保护,我主张要"用"起来。要合理的利用。
罗亚蒙:有报道说杭州把名人故居出租给老百姓使用,其中包括蒋经国的故居。你怎么看这种现象?
罗哲文:租赁是可以的。文物保护不能让它只搁在那儿,要用起来,要让它"活"起来。只要保持建筑的风格,不破坏里面的结构,合理利用都是可以的。
罗亚蒙:上海的石库门,现在有的改成了酒吧。石库门是上海最有特色的住宅。以前很热闹,但改造后许多当地居民搬走了,原有的文化结构消失了。
罗哲文:改成酒吧也是可以的,但不能让所有的人都搬走,还是要留一部分当地的居民,保持传统人气。
罗哲文:我主张的第二点是要把名城保护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结合起来。这就需要深层次的规划设计。比如合理发展旅游,进行旅游开发,同时也要加强管理,促使名城保护与国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里面还有很多具体的工作要做。
四、抢救历史文化名村名镇是当务之急。
罗哲文:我现在呼吁的一点是要加强古村镇的保护。今年我去过浙江缙云县河阳村,那里的古民居建筑群保存得还非常完整,由于早期居民是由河南信阳迁过来的,所以叫河阳村。目前该村落只建了几栋不协调的楼房,但这还是很好解决的。还有金华磐安县寺平村的古民居,雕刻非常精美,是当时徽商在这里建造的。这些小城镇的古民居都亟待保护,如果保护不及时,很可能都要被拆了。
罗哲文:这和经济发展有很大关系,第二就是人口增多了,人们要求提高生活水平。有的人家人口增多了,为了盖房子,又没有木材,就把老房子的横梁拆下来,还有的人把雕刻得很精美的房梁拿来当柴禾烧,如果能卖就卖了。
我觉得人们要提高生活水平没有错,但不是非得拆房不可,把这些老房子修缮一下,可以搞一些旅游开发。老房子里面也可以是现代化的生活设施。
现在国家也设立了历史文化名镇与历史文化名村,实行保护。
罗亚蒙总编(左)与罗哲文先生在一起
夏冬梅女士(右)和罗哲文先生在一起
中国城市网总编室夏冬梅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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