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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时代百姓“住有所居”与城市政府责任

中城网2008-07-14 19:21:50

 

 

中国城市网总编辑 罗亚蒙

 

  今天上午看到下面这条消息,眼前一亮,不禁为上海市政府的善政叫好!请看全文:

 

上海浦东启用首个外来务工者“蓝领公寓”

    新华社上海2008年7月14日电(记者高路)上海浦东新区首个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高东公寓日前建成启用,吸引了约1000名外来务工“蓝领”入住。这些“蓝领”每人每月最低只要交60元房租,就能实现“住有所居”,并享受到人性化的社区服务。

    高东公寓是目前上海最大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有3幢宿舍 楼共200多个房间,总面积1.34万平方米,可容纳2880人入住。由当地政府新建的这一公寓将为在周边船厂、工业园区等企业工作的外来务工者和产业工人提供居住便利。

    据了解,在1号、2号公寓楼,每个房间可入住6名产业工人,每间房的月租为2400元,人均分摊并扣除企业租房补贴后,入住者每人每月最少只要掏60元钱就能在此居住。而在3人一间的3号楼,租金为每人每月150元。

    公寓楼的内部设施与大学生公寓相当。每幢楼设有开水间、卫生间和食堂,房间里则配备了电话、宽带、有线电视和电扇,并安装独立电表。

    据高东公寓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小区浴室、食堂等公共场所采用电子卡消费,实现了吃饭洗澡“一卡通”。同时,整个居住区都安装了楼宇对话智能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和录像监控系统,进出社区有门禁刷卡装置,建筑物本身还采用外墙保温系统、中空玻璃等节能措施。在公寓周边,超市、银行、饭店等配套网点已相继开始营业。

    为了让外来务工者体会到归属感,高东镇未来将协调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建立一个外来人口综合服务平台,为产业工人提供生活配套、权益保障、劳动用工、计划生育等服务。

    上海浦东新区建设交通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浦东今后将打造更多贴近产业工人的“蓝领公寓”,在农村地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以新建为主,在城市地区则以改造废旧厂房为主,逐步形成政府政策引导、外来人员自治管理、企业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

 

    这些年来,城市百姓住房问题很为大家所关心,社会各界议论纷纷、怨声载道,社会中等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还没很好解决,遑论处在社会底层的百姓?

    上海的做法,好就好在为解决社会底层的百姓“住有所居”问题办了一件实事、好事,虽然可容纳的受益者目前只能有2880人,但这是一个方向,也是城市百姓真正实现“住有所居”的希望所在。——因为,解决好社会底层的百姓“住有所居”问题,才是城市政府在住房问题上的核心责任。

    这些年,城市百姓住房问题没有解决好,开发商受了很多批评,其实这是冤枉的!真正应该受批评的,是城市政府。大多数开发商都较好地履行了社会责任,而城市政府大多数没有很好履行自己的责任。所以应该受批评的是城市政府。

    城市政府在住房问题上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呢?

    首先是为社会底层的百姓提供“廉租房”住房保障,解决其“住有所居”问题

    上海的“蓝领公寓”其实就是“廉租房”。社会底层的百姓不仅包括本城市户籍的低收入人群,也必须包括户口不在本成市、但在本城市务工的低收入人群,他们享有同等的居住权。我们处在一个人口高度流动的城市化时代,不论白领、蓝领、灰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权,是一个负责任的城市政府必须担负的责任。

    “廉租房”所有权必须属于政府,不能用于营利目的,当低收入者变成高收入者购买商品房之后,租用的“廉租房”必须交回政府,以便继续提供给其他低收入者租用。人的收入状况是会经常改变的,富人变穷人,穷人变富人,千百年来世事变幻,人生无常,市井无赖称王天下,王侯将相沦落街头,都不足为怪,今日的房地产大亨潘石屹想当年也曾经是贫苦不堪的农家子弟,为因病、因灾、因老、因弱、因愚、因时运不济等等而一时落魄的穷人提供栖身之所,实乃城市政府义不容辞、天经地义、不能推卸之责任。遗憾的是,过去几十年,我们所有的城市政府几乎都没有认识到、更没有很好自觉履行这一重要责任。好像六年前时任绍兴市市长王永昌博士在接受我们《中国城市网》专访时说过绍兴要建农民工公寓,只是不知后来建得怎么样了。

    令人高兴的是,从去年开始,建设“廉租房”已经成为中央政府对地方城市政府的要求,如果不出意外,各城市建设“廉租房”工作都会快速推进。2008年6月我们去银川考察,那里的“廉租房”工地热火朝天,一片繁忙,还有一部分“廉租房”已经交付使用,环境很好,颇令人欣喜。

    我们认为,建设“廉租房”决不是“政治秀”,中央政府要求不要求,地方城市政府都有责任、有义务把这项工作做好。而做好这项工作,有两点至关重要:

    一是“廉租房”数量要充足。今后各个城市,不是有没有“廉租房”的问题,而是“廉租房”够不够的问题。按照二八定律,一个城市有20%的穷困人口是正常的,由于人口流动强度差异和区域经济水平差异,这个比例略有增减也是正常的,城市政府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建设足够多的“廉租房”提供给低收入者租用,不能因为“廉租房”短缺而把它变成权力寻租的工具,更不能把“廉租房”变成政治作秀的工具。建设“廉租房”工作在一些城市刚刚起步,在一些城市可能还没起步,前面的路还很很长。

   二是“廉租房”质量要好,不仅是说建筑质量要好,现代化生活设施装备和配套服务也要好,居住环境也要宜居。上海的“蓝领公寓”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值得各城市学习。低收入人群可以住小房子,可以租房子,但不可以、不能够、不允许剥夺他们分享城市现代化成果的权利,他们都应当充分享受美好的城市生活。“廉租房”不是贫民窟。如果一开始建设就质量不高,必将后患无穷。

    拿穷人的钱补贴“富人”(其实是中高收入者)的所谓“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建设,不是政府的住房保障责任,当归还市场。正如经济学家茅以轼所言,它既不利于财富创造,更不利于财富分配公正,可以休矣!

    其次是做好住宅布局与产业发展规划,为中等收入和高收入人群提供合适住房。

    中等收入和高收入人群提供合适的商品住房,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责任,但城市政府也有责任。目前房地产市场问题颇多,主要是城市政府没有尽到责任。

    在为中等收入和高收入人群提供合适的商品住房这个问题上,城市政府的责任就是做好规划,执行好规划,并把需要建多少住房、规划建多少住房,建在什么地方、何时建成等规划信息,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之于众,民心自然安定,价格自然合理。现在的问题是,还没有一个城市政府愿意这样做,城市政府往往更愿意成为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同谋”,城市政府哄抬地价牟利,房地产商哄抬房价害民,长此以往,中国房市岂能有宁日?

    城市政府勇于承担责任,城市百姓方能住有所居!倘如是,则百姓幸甚!国家幸甚!

 

                                                                     2008年7月14日 北京

 

    附记:写完上面的文章,随手又搜索到一条《山东潍坊将为农民工建“蓝领公寓”》的消息,时过半年,不知他们建得怎么样了,又将建成何等模样?

    兹录如下:

 

山东潍坊将为农民工建“蓝领公寓”

    新华社济南2008年1月15日电(记者董学清)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权益,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山东省潍坊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后将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园区或片区建设一批符合农民工特点的“蓝领公寓”,并以合理的方式向他们出租。

    农民工为城市的建设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他们的居住条件十分艰苦。为此,潍坊市委、市政府日前专门就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做出具体部署,要求用工单位必须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同时,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园区或片区,按照统一规划和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蓝领公寓”,以合理租金的方式向农民工出租,不得按商品住房出售。此外,在城中村改造时,有关部门、单位也要通盘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建设一部分可供农民工租住的集体宿舍。

    为了切实推进此项工作,潍坊市委、市政府规定,“蓝领公寓”、农民工集体宿舍建设项目可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土地、税费等相关优惠政策。

 

 

2008年6月,我们考察了银川市的廉租房建设,情况很好,附图两幅

 

已经启用的银川廉租房(中国城市网邓丽君摄,2008年6月)

建设中的银川廉租房(中国城市网邓丽君摄,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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