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昌县城管局长吴学毅:浅谈县级城镇管理面临的矛盾与对策
中城网2008-04-21 17:41:12
四川省平昌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吴学毅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城镇管理是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城镇管理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反复性强、流动性大,管理对象复杂,执法难度大的特点。城镇管理的好坏,直接制约着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直接展示城镇市容市貌和对外形象,更是反映这个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体现了这个地方政府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县级城镇处于承上启下的关联地位,上联着大中城市,下联着广大的农村及乡镇,是一个把农民转变为市民的培训基地,相应的城镇管理的难度就更大,矛盾就更多。综合分析,我们认为现在县级城镇管理中存在五大矛盾:
一是实施城镇管理与解决弱势群体生存的矛盾突出。一方面城镇弱势群体、下岗职工要生存,要谋生,他们租不起门面,做不起大生意,迫于生存,不得不沿街占道经商或沿街叫卖;另一方面我们又无法提供充足的市场,县委、政府和广大市民又要求有良好的秩序及市容市貌。但是社会公众对弱势群体又深表同情,因此,城管执法很难让群众满意、理解和支持,这是我们城镇管理最大矛盾。
二是实施城镇管理与城镇管理自身执法体制机制上的矛盾突出。一方面城镇管理要执法;另一方面城镇管理的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主体太分散,至今没有一部独立的城管法律法规。按照平机编〔2001〕13号文件规定,县城管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综合履行建设、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的城市管理部分职能,2005年县政府机构改革后,其他部门委托城管局履行的行政执法职能已归还相关部门(平委发〔2005〕6号)。城管局到底管什么,怎么管,至今还未定论。这也是我们城镇管理处于二难境地的具体原因。
三是实施城镇管理与县级城镇的职能及日常生活习惯的矛盾突出。县级城镇80%以上都是农民城市,农民进城,养殖鸡鸭鱼兔的习惯也就带进城,他们甚至说:斑马线是不能踩的。同时,一些市民还缺乏一种良好的环境意识、城市意识、秩序意识和卫生意识。这也是县城的职能所决定的,当我们把一个人的素质和这几种意识培养出来后,他又到更大城市去了,我们又要始终处于并开始这个最原始的造就市民的培训基地的工作岗位,要天天重复这样同样的工作,同样的事做久了,就会缺乏干事业的激情、冲力,就会松懈、懒惰,有人说把简单的事,一遍一遍重复的做好就不简单,因此城镇管理难就难在此。
四是实施城镇管理与城市建设滞后的矛盾。有利于推动城镇管理的公益性设施建设滞后,统一物业管理的小区建设滞后,公共场所的功能设计滞后,导致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增大实施城镇管理的难度。
五是实施城镇管理与自身投入严重不足的矛盾突出。城镇管理需要花钱,需要投入,但是县级城镇的财力大多依靠转移支付度日,因此都不能较好地解决城镇管理所必须经费,城镇管理中的一些基础设施设备欠缺。
这五大矛盾都是城镇管理中客观存在的,针对上述矛盾,必须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弱势群体不是特殊公民。贯彻落实“城管为民”的理念,人民城镇人民管,管好城镇为人民。之所以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现代文明的体现,其目的是为弱者创造平等机会,而绝不是在是非问题上的暧昧,也不是对法律责任的无原则减免,更不是将弱者所应承担的责任一笔勾销。过于泛滥的悲悯起不到正确引导的效果,唤不醒弱者的良知,以牺牲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为代价,实质是对社会公德的践踏和对公众合法权益的侵害。因此,对极少数人违法违章行为的坚决打击,以达到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要求的目的。
二是要加强市民教育,规范市民行为,培养文明市民。由于县级城镇的绝大多数市民都是由农民转型过来的,因此我们必须把市民的城镇意识教育,作为城镇管理的基础。强化宣传教育,以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为阵地,增强全民城管意识。在“城市广角” “市容曝光台”等栏目,弘扬城镇管理中的好人好事,曝光“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组织开展“县城集中整治行动”,“从我做起,清洁县城突击月”,“告别陋习千人签名”,“城管法律法规进单位、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吸引市民参与,使市民在参与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素质。开展以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评比完善活动为载体,建立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机制,促进城镇管理上水平。
三是严管重罚,依法管理。我们的城镇管理工作比较薄弱,与“失之于宽,管理不严”有很大关系,比如,在香港随地倾倒垃圾,要被司法机关判刑坐牢。城镇经济要活,但城镇管理必严。首先要严在制度上,要建立一套系统、规范的城镇管理法规体系,要能够基本覆盖目前城镇管理的方方面面,同时,又要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从规章制度源头上堵塞各责任单位之间管理脱节的漏洞,减少扯皮,做到事有人管,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其次要严在落实上,“徒法无以自行”,城镇管理就是对正常有序行为的服务,对违法违章行为的惩处。因此对违反城镇管理法规的行为要敢于管理,对那些只图谋利,明知故违,屡教不改,严重破坏市容秩序的行为必须采取严管重罚的手段,以示惩戒。对非法设置各类摊点和占道经营要坚决予以取缔,对车辆乱停乱放的要将车辆拖离现场,并对驾驶人员予以处罚,对破坏公共设施,乱吐乱扔、乱张乱贴、乱牵乱挂、乱写乱画、乱堆乱码、乱倾乱倒等公德意识差的行为除了经济处罚外还要在媒体上曝光。然后要严在监督上,城镇管理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管理进程的复杂性。由于城镇管理的方方面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如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单位门前“五包”和乡(镇)场镇的考核必须靠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切实解决各种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执法不严、以罚代管和扯皮推诿的具体实施行为,加大管理的落实力度。
四是要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坚持依法管理。着力构建“政府总揽全局、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的大城管格局,构建县、镇两级政府,城管、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镇管理网络体系,形成综合治理为龙头,专业管理为骨干,社区、单位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模式,强化环卫管理体制,把管理推向市场,管理进入社区、进入单位、进入家庭、进入学校。
五是加大城镇管理投入。解决必要的设备设施,推进物业管理,推行垃圾分类袋装。
城镇是我家,管理靠大家。优美环境是城镇发展的本质要求,个性特色是城镇发展的客观选择。我们慎重的呼吁全体市民在城镇管理过程中,少一点指责,多一点理解;少一点批评,多一点参与;少一点阻力,多一点配合;尽量不当“裁判员”,关键要当“运动员”。人人都是城镇管理的受益者,人人都应当成为城镇管理的理解者、支持者和参与者,只有这样,才能够建设一个令我们自豪又能安居乐业的良好城镇和居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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